律师放水,人多案少;法官定额,案多人少,这到底对吗?
来源:逍遥岛主
曾经,法考被称为天下第一考,连法硕、法博这些曾经一路过关斩将的考霸,在法考面前都折戟沉沙。如今,却有人感叹:法考无节操地放水,律师以后要烂大街了。
当然,这样说会挨骂。有人统计,05年到12年通过率20%到25%,现在通过率不过13%,无非是“公交车效应”——自己上了车,巴不得一个人都不要再上。
但,法律圈不管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,大家都有一个直观的感受——律师越来越难做了,因为人多案少;法官也越来越难做了,因为案多人少,这是不是很滑稽?
据司法部官网统计,目前,全国律师总人数达到57.6万,律师事务所3.6万家。据最高院统计,全国共计约12.7万名员额法官。
至于办案数量,法官年三四百件那只能说是“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”,律师年办案过百的已经很稀缺了。那么,对同一个案件,律师的工作量比法官的工作量大吗?
作为前法官现律师的我不这么觉得,约10%的案件因为律师需要调查取证,工作量比法官大,绝大部分案件,法官的工作量比律师要大的多。起码,写一份起诉状比写一份判决要容易很多。
在案件数量相同的情况下,律师人数是法官的五倍,当然会出现律师界僧多粥少,法官案多人少了。那么,能不能平衡一下法律权的人才分布,把律师界的人吸纳进法官队伍呢。
政策是有,待遇也给,某个律所合伙人到法院直接给三高法官,这是很多原生体制人可能一辈子都摸不到的天花板,但不过七年,人家最终还是离开了。
按每年的法检招考门前冷落,也显示了法检已经失去了对年轻法律人的吸引力,“法律圈职业逆向选择”是一个不争的事实,这种逆向选择无疑越来越加大了法官与律师两个职业的压力。
甚至造成了法律圈的矛盾,律师经常埋怨法官案子久拖不决,其事实上律师并不是不知道法官不是故意而为之,而是实力不允许,但那又怎样,律师后面也有当事人追着屁股催。
律师多、法官少会出现什么结果?虽然诉讼爆炸的现状不见得就是律师扔的炸弹,与经济发展、社会治理有一定的关系,但毋庸置疑律师为了生存会生尽一切办法挖案源。
原生矛盾肯定不是律师造成的,律师只是矛盾的搬运工,搬到哪里呢?虽然现在也有律师参与调解等机制,但如果没有金钱的背书那都是瞎折腾,还是搬到法官面前最见成效。
律师放水,法官定额,这到底对吗?就像盖一座大楼,送砖块的、拉水泥的一大堆,但盖房子的定额就那几个人,能快的起来吗?
道理确实很浅显,明眼人不是没有,但案多人少叫了十年,目前也未见有解决的实际进展,今年两会,也没见有代表提出此类的议案,真遗憾!往期回顾
律师调取涉案人员户籍信息被拒,状告派出所会有什么结果?有法院支持,有法院驳回